~ 大多數的時候我們不願意承認,甚至是否認人類自私的劣根性~

     

    "昨天晚上我撞女禍了!" 安安一如往常,笑得很無邪,用她無邪的娃娃音告訴我.

 

      天曉得這女人一直都是我們之中最邪門的,長相甜甜,個性甜甜,據說在工作場合也非常受歡迎的安安,一直都沒有穩定的交往對象.關於這點她本人是這麼解釋: "因為剛好我喜歡上的男人都不值得信賴,所以不要變成男朋友或列入結婚候選名單比較好"

 

      在這種非常人可理解的邏輯之下,甜美的安安成為一個在大小夜店流連,專獵短期男伴(好像都有超過一夜,所以不能叫一夜情)的高手,也因此號稱室友的我們算是挺少見面,,這星期見到兩次,平記錄了.

 

      "小姐,你那種遊戲的方式,偶爾遇到人家正牌女友來討地盤應該也算是正常吧?!" 不是我護短或覺得安安沒問題,而是只要不犯法的行為應該都還在個人選擇自由的範圍之內,男女朋友嘛,沒有婚姻約束,出軌也不犯法吧?!反正安安開心沒惹到什麼髒東西,其實我們做室友的本來也沒有干涉的餘地.

 

     "Nonono,不是女朋友囉! "

 

     原來我們這位可愛的(安安說的)苦主,上個月剛剛被甩,據說被甩的原因是因為到處拈花惹草不關心女朋友,不過他女朋友,ㄟ應該說是前女友,真正把他甩掉的原因是因為另結新歡被發現了下不了台...這劇情怎麼樣也只是兩方都將將好而已呀~你玩我玩大家玩,沒有悲情的腳色哪來的收視率?不好看,關電視.

 

   "其實苦主很難過的,看他喝酒的樣子就知道." 是齁~真的有夠難過的,難過到喝完酒順手牽個妹回家.

 

   "...其實這個...,昨天是我裝醉才硬是跟到他家的啦,哈哈哈!"

 

    ?!!!

    哦哦,讓我們家安安放大絕硬上耶!!,不是,不是硬上,是硬跟?什麼?妳說其實也有硬上??這種事情我不想知道啦~可以跳著說嗎?!!!

 

   "總之就是半夜的時候,苦主家的門鈴狂響,手機也狂響.大概響了十多分鐘,響到他都沒辦法裝作沒聽到的時候,只好去應門."

   "那妳??"

   "我就已經借酒裝瘋外加把衣服都丟在客廳了啊,只能繼續窩在那裏還能怎樣啊?!"

 

    按照我對這女人的了解,她沒有飾演突然清醒跑出去看戲的鄉民,純粹是因為拿不到衣服穿而已,沒有其他原因.

  

     接下來其實沒有太驚天動地的發展(本來以為客廳會遭遇怪獸肆虐或是苦主會送醫的說...)不過妙點就是說前女友小姐甩掉苦主之後也光速被甩了,被甩點是新歡偷看她的簡訊,發現她跟別的男人持續過從甚密.而這位"別的男人"也就是我們的苦主是也.前女友小姐半夜來這邊猛按電鈴外加哭哭啼啼,其實來送蛋糕的(半夜送蛋糕是在慶祝天公生嗎 =.=) 苦主安撫加挽留了一陣子(說是半夜一個女孩子在外面跑危險,但苦主你有想過第二天天亮時兩個女人萬一對到眼是要演哪一齣嗎?)前女友最後把蛋糕留下就走了...喔對,中間看到安安丟一地的衣服加內衣褲是有吵鬧了好一會,內容大抵來說是戀情屍骨未寒就帶別的女人回家云云,苦主也無奈地拼命解釋著是女孩子喝醉了,後來自動跳起脫衣舞來等等.

 

   "虧我本來真的覺得苦主很可愛的,想說這次也許可以認真點的說!可惜遇到這種事情,一瞬間興趣全部消失了"安安嘴裡好惋惜地說,轉身找起搖控器的圓圓眼睛裡,倒沒有太多情緒.

 

   "那苦主還有跟妳連絡嗎?"禮貌問一下.

 

   ",不過不想回了,算囉!"一翻身,繼續看起電視劇的安安,又回到無辜小女孩的樣子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貓小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